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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站关于客运消防维保业务三次谈判公告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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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站关于客运消防维保业务三次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经批准,其中A01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重新组织报名,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如至报名时间截止时,对报名供应商仅为一家的包件,采购人比照单一来源方式办理。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够提供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沈阳局集团公司合作供应商资质。
5、跨区域施工需在四平地区设有相应分支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 (https://www.sytljwzzb.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流程详见本公告 附件2 ,包件号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准确,物资采购所将留存备查)并购买谈判文件。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8:00时起至2019年12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可登录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 ,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款,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款,标书款缴纳账户详见7.5)。
4.2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3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投标无效。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38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08: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沈铁物资 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9年12月13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四平站
技术咨询人:周雁军
7.4项目经理:吴经理
7.5标书款、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王群
注:发票(标书款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 和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https://www.sytljwzzb.com) 等媒介上发布。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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